標籤: 災害

  • 地震時會對哪些人造建築產生破壞?

    一個跟地震災害來臨,我們在逃生時,應該主動迴避易發生二次災害地點的問題是關於「地震時會對哪些人造建築產生破壞?」

    地震對於人類和牲畜直接造成傷害的機會不大,但是住家建築和橋樑道路等人為構造物卻可能因為受到劇烈的地震動,而致倒塌崩潰,繼而殃及人畜者,後面產生的損失往往非常嚴重。

    因此我們必需熟知地震時或地震後,在城市或郊外可能出現的損害,才能在求生路上避免被殃及無辜成為二次傷害,包括:

    1. 房屋建築物傾倒,尤其公共建築物如戲院、學校、醫院、市場等人口密集的地方,最易引起重大的傷亡。
    2. 水壩崩潰,水庫開裂,河堤決口,致而洪水氾濫引起水災。
    3. 房屋、電線桿斷裂倒塌,引起電線走火,以及瓦斯、煤氣、爐灶等失火,造成火災。
    4. 公路坍方,橋梁斷裂,路面突起或下陷,造成交通阻塞,以致消防車、救護車無法出動施救,擴大災情。
  • 大地震:台灣島歷史上最嚴重災情在哪時候發生?

    大地震:台灣島歷史上最嚴重災情在哪時候發生?

    一個跟天然災害常見的問題是關於「大地震:台灣島歷史上最嚴重災情在哪時候發生?」

    在往下說之前,我們必須先釐清一個事實,由於近代科學的發展,人類才開始將各種自然現象進行標準量化。

    因此在數百年以前,我們描述地震現象時往往比較貼近抒情文體的紀錄呈現,甚至更久以前的台灣連文字都不存在。如果想要知道台灣島歷史上最嚴重的地震災情,事實上是沒辦法辦到的。

    但是自從漢人開墾台灣島後便開始留下了文字紀錄,我們也能從當中的蛛絲馬跡尋找到一些真相。

    例如清康熙卅三年(公元1694年)發生在台北的大地震「1694年康熙大地震」,曾造成台北盆地地層嚴重下陷,甚至形成著名的「康熙台北湖」,當時的地震災害嚴重可見一斑。當時淡水社社長張大云留下文字:「此地高山四繞,周廣百餘里,中為平原,唯一溪流水,麻少翁等三社,緣溪而居。甲戌(康熙33年)四月,地動不休,番人恐怖,相率徙去,俄陷為巨浸,距今不三年耳。」

    因此我們現在如果要探尋歷史上最嚴重的災情,往往只會討論近代有大量紀錄留下的事件。

    根據中華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顯示,過去近百年,臺灣發生地震引起災害死傷最大者是公元1935(民國24、昭和10)年4月21日6時2分,新竹-臺中地震,震央在新竹關刀山東南方偏南3公里,即北緯24.4度,東經120.8度,發生屯子腳及獅潭斷層,前者長10餘公里,水平最大位移1.5公尺、最大落差60公分;後者長20公里,最大落差為紙湖至洽坑之間達3公尺,水平位移甚微,是較特殊之情況。

    此次地震死3,276人,傷12,053人,房屋全毀17,907棟,半毀11,405棟,破損25,376棟。

    臺灣災害性地震引起損害最大者是公元1999(民國88)年9月21日1時47分,南投集集大地震(又稱921大地震),震央在日月潭西方9公里,即北緯23.9度,東經120.8度,由車籠埔斷層所引發,造成長約100公里之地表破裂帶,水平位移最大7公尺,垂直最大位移達4公尺。

    此次地震造成2,415人死亡,11,305人重傷,房屋全毀51,711戶,毀損53,768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