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警察

  • 國道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事故,可以移動現場車輛嗎?

    國道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事故,可以移動現場車輛嗎?

    一般在平面道路上如果發生車禍事故,無論肇事車主是否肇事逃逸或是積極處理,對於是否可以在警察前來時逕自移動現場車輛,有三個判斷方式,包括無人傷亡、有人受傷以及有人死亡。詳細內容可參考《發生車禍後是否可以隨意移動現場車輛?》乙文說明。

    那麼如果是在國道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關於是否可以移動現場(移車)的處置方式是否會有所不同呢?

    根據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表示,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上發生車禍,車輛損毀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受傷或死亡的事故,經雙方當人都同意,可盡快以粉筆在地板繪製事件相關車輛的「車輪位置與方向」,及或用相機拍攝各角度照片(撞擊與受損位置近照,車禍各車輛的多方向合照以及包含附近可參考物位置(例如招牌、電線桿)的遠照)拍照蒐證後移置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輕微事故移動現場並不會導致保險不理賠,不論你是移置到路肩、交流道或者直接到我們的各分隊報案,員警還是會製作交通事故筆錄、拍各車的車損照片後成案,保險公司之後有理賠需求可以來查詢。

    高速公路相較一般道路來得危險,為了避免二次事故造成更嚴重的傷亡,最好還是儘速移置到安全地點。

    如果無人傷亡,千萬別以為不移車也沒關係,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則,如果駕車肇事無人死傷,且事故輕微,汽車也仍能行駛,卻不盡速將事故車輛標繪移置,以致嚴重妨害交通者,可依同條例處以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而萬一車禍中有人死傷,則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跡證,違者也將重罰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可能影響事後肇事責任判斷上的錯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得逕行移置之。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 馬路發生車禍是否可以隨意移動現場車輛?

    馬路發生車禍是否可以隨意移動現場車輛?

    一般在平面道路上如果發生車禍,無論肇事車主是否肇事逃逸或是積極處理,對於是否可以在警察前來時逕自移動現場車輛,有三個判斷方式,包括:

    1. 無人傷亡:即單純的擦撞傷等車體受損情況,在會妨礙交通的情況下,應立刻撥打110聯絡警察,並以粉筆在地板繪製事件相關車輛的「車輪位置與方向」,及或用相機拍攝各角度照片(撞擊與受損位置近照,車禍各車輛的多方向合照以及包含附近可參考物位置(例如招牌、電線桿)的遠照)後,將汽車移置路邊等待警察交通隊前來處理,避免妨礙交通還得吃上一條罰款。
    2. 有人受傷:一旦車禍發生人員受傷情況,就不能隨意移動汽車位置,儘快直接撥打119聯絡急救中心。但是如果在交通要道,而且人員只是輕微受傷的話,則可以在繪製標線、拍照存證後將汽車移置路旁等待警察交通隊和救護車。
    3. 有人死亡:自己和對肇絕對不能隨意移動車輛,需立刻撥打119和110後在原地等待警察到場處理。

    在無人受傷情況下,千萬別以為不移車也沒關係。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則,如果駕車肇事無人死傷,且事故輕微,汽車也仍能行駛,卻不盡速將事故車輛標繪移置,以致嚴重妨害交通者,可依同條例處以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萬一車禍中有人死傷,則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跡證,違者也將重罰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

    那麼如果是在國道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關於是否可以移動現場(移車)的處置方式是否會有所不同呢,請參考《國道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可以移動現場車輛嗎?》乙文詳細說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 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

    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第一項及前項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肇事車輛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尚須檢驗、鑑定或查證者,得予暫時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未經扣留處理之車輛,其駕駛人或所有人不予或不能即時移置,致妨礙交通者,得逕行移置之。

    肇事車輛機件損壞,其行駛安全堪虞者,禁止其行駛。

  • 美國警察專用警用無線電對講機的通訊器材廠商品牌?

    今天無線通訊的問題是關於「美國警察專用警用無線電對講機的廠商品牌?」

    在觀看一個美國警察的實境頻道時,意外看到警用無線電對講機的廠牌很清楚的顯示在螢幕上,特別留個紀錄。

    美國警察所用的警用無線電對講機通訊器材的廠商品牌是「Knewood」(不一定是全聯邦州警通用,但可以上該節目的警方也算是大單位了)。

    Kenwood,傑伍家電公司,是創立於1947年的英國生產小家電廠商,現隸屬於 Dlonghi 迪朗奇集團。

    說到這個廠牌的無線電也讓我想起曾經幫好友小翔到中南部山裡打工量測官方設備的基地時,當時他也是拿出同廠牌的無線電通訊器,當時用了幾次發現效果也不錯,就是電池厚重了一點。

  • 汽車、機車違規拖吊,何時可要求警察放車、停止拖吊?

    汽車、機車違規拖吊,何時可要求警察放車、停止拖吊?

    今天道路交通 @issue 的問題是關於「汽車、機車違規拖吊,何時可要求警察放車、停止拖吊?為何到達汽車拖吊保管場前不能放車?」

    依據各級縣市警察局拖吊車及保管場執行違規停車車輛拖吊保管作業規定:「違規停放之車輛執行拖吊尚未上架前,駕駛人到達現場,執勤員警應核對駕駛執照、行車執照無誤後,指揮停止拖吊,當場舉發,並責令駛離。被拖吊車輛如已上架二輪離地已移動或輔助輪已架設完成,駕駛人即不得請求停止拖吊;違規停放之機車,被移置至大貨車上,駕駛人即不得請求停止拖吊。」

    由上面規定可得知,只要汽車被拖吊車人員安裝好輔助輪,以及前車二輪或後車二輪離開地面後的情況下,都不能要求警察與拖吊車執行人員放車、停止拖吊。

    不過換句話說,只要執行人員還在安裝輔助輪的過程,或是二輪尚未離地的情況下,就能要求停止拖吊並且放車。

    機車只要被移置到貨車上時,就不能要求放車。

    換句話說,當拖吊人員還在搬移機車的過程中是可以要求停止拖吊的。

  • 汽車、機車交通違規駕駛,如何向警察檢舉告發?

    汽車、機車交通違規駕駛,如何向警察檢舉告發?

    今天道路交通常見安全問題關於「在馬路上發現汽車、機車駕駛人違規駕駛、危險駕駛應該如何向警察單位檢舉告發? 」

    根據中華民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所述,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機關(例如:警察機關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或警察機關(報案電話:110)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 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 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 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但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 有牌照的廢棄車輛停路邊如何檢舉?警察會如何處理?拖吊?報廢?

    有牌照的廢棄車輛停路邊如何檢舉?警察會如何處理?拖吊?報廢?

    今天有關汽車、機車交通工具的一個常見問題是關於「馬路邊跟免費停車裡常見的有牌照的廢棄車輛如何檢舉?警察會如何處理?拖吊?報廢?」

    根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凡占用道路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定為廢棄車輛:

    • 經所有人或其代理人以書面放棄之車輛。
    • 車體髒污、銹蝕、破損,外觀上明顯失去原效用之車輛。
    • 失去原效用之事故車、解體車。
    • 其他符合經中央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公告認定基準之車輛。

    長期停放道路之疑似有牌廢棄車輛,民眾可向警察局各轄區分局反映,或透過各城市的「1999 市民熱線」反映。

    警察在收到通報後,將會派員依前項認定標準查報張貼通知車主清理,如車主逾7日未處理,則會通知環保局逕行移置拖吊到拖吊保管場等待車主領取。

  • 被警察抓開單,交通違規申訴流程及程序?

    被警察抓開單,交通違規申訴流程及程序?

    今天道路交通 @issue 的問題是關於「在馬路騎機車、開汽車被交通警察開單,交通違規申訴流程及程序?」

    向監理機關提出交通違規申訴流程及程序,應檢具下列文件,包括:

    • 交通違規通知單正本;
    • 申訴書(敘明理由、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如非處分之當事人,須檢附受處分人之委託書);
    • 親自、郵寄或以傳真之方式向應到案處所或舉發機關陳述意見。

    如不服申訴結果,得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並應於收受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以資救濟。

  • 酒駕被抓會如何處罰?罰則為何?

    酒駕被抓會如何處罰?罰則為何?

    一個跟開車、騎機車跟道路交通的問題是關於「騎機車、開汽車酒駕被抓會被警察如何處罰?罰則內容為何?」

    根據中華民國 107 年度最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而開車(包括汽車與機車)者,處罰如下:

    1. 無事故: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1年,並移置車輛。
    2. 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使人受傷: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扣駕照2年,並移置車輛。
    3. 致人重傷或死亡: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吊銷駕照,移置車輛,並不能再考領。
    4. 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駕照。
    5. 酒精濃度超過標準,因而肇事且載有未滿12歲兒童者,按其吊扣駕照期間加倍。
    6. 5年內2次以上: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
    7. 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者: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8. 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處9萬元罰鍰,移置車輛,吊銷駕照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交通車禍可向警察申請哪些事故資料?

    交通車禍可向警察申請哪些事故資料?

    今天交通 @issue 的問題是關於「道路上發生交通車禍後,當事人可向警察機關申請調閱哪些事故資料?」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例如負責車禍事故理賠的保險公司),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1. 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 於事故7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3. 於事故30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另外,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交通事故資料申請及申辦案件進度查詢」申請「現場圖」、「現場相片」及「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等事故資料,並可指定就近分局或交通(大)隊取件,線上同時提供申請進度查詢功能。

  • 國道高速公路上飆車的時速多少不算超速?不會被拍照罰款?

    國道高速公路上飆車的時速多少不算超速?不會被拍照罰款?

    今天的交通 @issue 問題是關於「國道高速公路上飆車的時速多少不算超速?不會被拍照罰款?」

    身為男人,把車開上國道高速公路後,往往會有一股熱血勃發的感覺,想要一大腳踩下油門享受高速帶來的刺激。不過身為荷包薄薄的男人,就必須斟酌自己到底能開多快的車了。

    開快車除了更加好油外,萬一被警察拍照抓到超速,收到罰單的罰款金額可是會隨著超速多少公里而跳好幾倍,齁狼心驚驚!

    以國內目前高速公路的平均最高速限 110KM/H 來看,似乎就只能把車開到時速110公里?

    這邊有兩個條件要考慮。第一是車子的時速表會有誤差,第二是警察的測速有所謂誤差容許值。只要這兩個條件加起來,就能讓你的汽車獲得更高的時速容許值。

    action asphalt automobile automotive car speed highway freeway road Driver

    汽車本身的時速誤差

    一般來說車子的時速表與真實速度會有誤差,尤其不同的輪胎尺寸造成的誤差會更加明顯。因此,就算你看到自己的汽車時速錶顯示 110KM/H,你的真實速度可能也只有100KM/H。

    因此想要開快車的第一步就是清楚瞭解自己的汽車錶速和實際速度之間到底差了多少。

    想知道自己的真實車速雖然有好幾種方法,不過現在最簡單的方式還是參考 GPS 衛星導航上面揭露的車速。

    以前 GPS 還不流行的時代,我甚至會一直盯著馬路上新安裝的測速器材顯示的測速值。然後就發現一堆測速器都是壞的,根本是浪費公帑,讓人不免懷疑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警察測速的誤差容許值

    警察的手動測速,或是固定式的測速照相機,由於法律規定的關係,因此測速雖然很準,但是開罰單時會讓民眾擁有 10KM/H 的誤差容許值。

    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1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意思就是當汽車時速達到 120KM/H 時,會因為容許誤差的存在,因此仍不算超速,警察無法開罰單給你(笑)。

    vehicle car speedometer gauge reading at zero

    綜合以上兩個條件,當你知道汽車的真實速度後,再參考誤差容許值,就能知道自己到底能開多快的速度,而且還不會收到罰單了。

    最後再一次提醒大家,上面所有時速和速限的參考都是依據 110KM/H 為準,實際狀況請依各路段規定為準。還有,想開快車不是錯,但是請務必注意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