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行政院經濟部發放之振興消費五倍券加碼活動「好食券」,可在台灣、澎湖、金門和馬祖等地區的餐飲、糕餅、夜市、市場之攤商及小微店家等使用,在原本5000元振興消費券上額外抵用500元。
好食券的申請
自10月7日起經濟部特別加碼,國曆110年10月29日前綁定數位五倍券的民眾,皆可獲得500元的好食券,目前已發出400萬份。
申請網站:振興消費五倍券「加碼券」
加碼券(好食券、國旅券、農遊券等)的登記申請方式需事先準備「身分證號(10碼)」、「健保卡卡號(12碼)」以及「可簡訊認證的手機門號」。
這邊可能發生的問題是很多子女會用自己名義替父母申請行動電話門號(或父母替子女申請),只要門號使用者登記名字和欲登記加碼券本人不同,就不能用來申請五倍券以及加碼券,算是唐鳳開發這套系統直接放棄的一個瑕疵障礙。
迷之音:這個政府花了一堆納稅錢,開發這種半吊子系統,根本是拿來惹怒一堆人的。
如何使用好食券?
注意,領取紙本振興消費五倍券的話,因為沒有實體券可領取的關係,無法使用好食券!
只有採取數位綁定(包括信用卡、行動支付等)才能使用,銀行端系統會自動累積判斷,也就是說會跟五倍券的5000元合併成5500元,而且民眾消費時會自動判別是否可先用好食券500元去扣(正確說法是每個月會計算一次,然後才會撥款到民眾戶頭去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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