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經常購物血拼的朋友,每隔兩個月的奇數月份(例如一月、三月),最興奮的一件事莫過於中華民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會在當月 25 日公布,將有十幾名千萬富翁與十幾名百萬富翁在同一天誕生。
現行統一發票對獎制度,除了逢年佳節偶爾會特別增開的六獎號碼(200元)外,其餘獎金號碼組數基本上都是固定的設計,包括一組一千萬元的特別獎號碼、一組兩百萬的特獎號碼以及三組最高 20 萬元的頭獎號碼。
因此經常有人在問,六獎號碼是只要對中頭獎號碼末三碼就能獲得,也是大家比較容易取得的獎金數額,那麼1000萬元特別獎以及200萬元特獎的中獎號碼末三碼,是否能算是六獎的兌獎範圍呢?畢竟兩百元雖然不多,但拿來填牙縫也綽綽有餘了。
根據中華民國財政部賦稅署(Taxation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Finance, Republic of China)指出,要獲得特別獎以及特獎獎金,統一發票收執聯發票號碼 8 碼數字必須與該二對獎號碼完全相符才能得獎,其餘各獎項(頭獎、貳獎、參獎、肆獎、伍獎、陸獎)係核對頭獎各組號碼之末3位以上相同者,因此與特別獎及特獎號碼末3位至末7位號碼相同之發票收執聯並未中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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