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每隔4年公開舉行一次,將選出下列9種政務官(政務類公務員)。

  1. 直轄市長、
  2. 直轄市議員、
  3. 縣(市)長、
  4. 縣(市)議員、
  5. 鄉(鎮、市)長、
  6. 鄉(鎮、市)民代表、
  7.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
  8.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及
  9. 村(里)長。

事實上,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投下9張選票,例如第7、8類就是只有台灣南島語族(又稱原住民、少數民族)才需投票。

中華民國正副總統,以及立法委員選舉,則是在陳水扁執政時,特別修改政策,因而另外單獨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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