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跟學術論文寫作、商業報告、企劃案常見的問題是關於「中文數字序號(排序清單編號)後方標點符號要使用逗號還是頓號?」
一、中文數字序號後面所用標點符號為頓號(、),如:「一、二、三、」等等。
二、「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作序次語時,後面使用逗號(,),不用頓號(、)。
三、有括號的序次語後面不用標點符號,例如(一)(二)(三),(1)(2)(3),①②③等等,這些序號已使用括號,就不能再加頓號及其他標點符號。
四、阿拉伯數字和拉丁字母作序號時應該用下腳圓點號「.」,例如:「1.2.3.」、「A.B.C.」、「a.b.c.」等等。。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