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泰國旅遊問題是關於「泰國簽證要繳交三個月財力證明查驗為何讓人生氣?」

原因很簡單,現在的中華民國門戶對泰國而言,幾乎是完全無限制地開放,泰國人想來本國完全免簽證就能落地,但是國人想從台灣前往泰國各地機場,不僅需要事先登記以及申請簽證,支付一筆不便宜的簽證費用,甚至需要繳交財力證明提供泰國政府查驗。

這種不對等的兩國外交政策,單純是執政黨為了讓來台旅客人數不要太難看所造成,犧牲的不光是自我矮化國格,實質上更讓東南亞人民來台灣後逃逸事件頻傳,形成社會治安危機漏洞的未爆彈。

泰國簽證需要財力證明的歷史,源自於泰國政府擔憂相鄰國家(例如越南、緬甸、寮國等)隨意出入泰國從事賣淫、販毒、人口販賣等設計的簽證關卡,原本只限制於申請落地簽證(也就是在泰國海關申請),就是為了過濾鄰近國家人民。

所以過去在申辦落地簽證時,需提供財力證明還可以理解,如今卻擴大層級,在取消辦事處發放簽證的同時,趁著改為新式電子簽證線上辦理,要求海外旅客繳交驗證財力證明。

雖然我國外交部和觀光局等相關部門特地跳出來想要幫忙緩頰,指稱泰國簽證要查驗三個月財力證明是對全世界的通例。然而光以亞洲地區來看,日本、南韓、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等國家公民卻排除在外,無需查驗財力證明!換言之,泰國政府認為日韓星馬等國家的公民,比起中華民國公民來得更加優越與值得信任。

因此,泰國人來台灣可以免簽證,國人想去泰國卻得跟該國政府「證明」自己有資格去,這一點在我國放寬泰國民眾免簽的這幾年來,始終不肯對中華民國政府放寬限制,除了泰國政府方面的不言自明的鄙視外,主要還是執政黨的錯誤施政與軟弱讓人生氣,導致我國台澎金馬的民眾,不僅沒了面子,更輸了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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