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20年(公元1931年),時任國民政府實業部長的孔祥熙,發起建立的中華慈幼協濟會提議,將4月4日定為兒童節(Children’s Day)。其理由為「時當春令,氣候相宜,又與往日之三三、五五、九九及今日之十十等節名互相輝映。」[參.1-4]

俟經中華民國行政院同意後,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第五條中規定,4月4日兒童節,有關機關、團體、學校舉行慶祝活動。

嗣,民國80年至86年(1991年-1997年)期間曾與婦女節合併放假一天(正式名稱為「婦女節、兒童節合併假期」)。直到民國87年(1998年)以後取消放假,併入週休假期。

民國87年(1998年)實施隔週休二日以前,國小及以下學童放假一天。

中華民國100年(2011年)起恢復為國定假日,全國放假一天。隔年101年(2012年)補充修法,若與清明節同一日,則在前一日4月3日放假,如遇週四則於後一日放假。

兒童節,全球各國為保障兒童的生存權、保健權、受教育權、撫養權等權利、改善兒童生活、反對虐待兒童毒害兒童而設立的節日。

這邊值得一提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兒童節直到1949年侵略大陸後,才跟隨蘇維埃政權一起將兒童節訂在6月1日,並在1950年才實施。而和大陸一直相當友好狀態的澳門也是定在6月1日。

然而,長期和台灣、澎湖、金門與馬祖地區友好,甚至原本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的香港,他們的兒童節卻也是訂在4月4日。從這段歷史上的兒童節來看,就知道誰才是正統的中國代表(笑)。

參考資料

  1. 三月三為上巳節:相傳三月三是黃帝、玄天上帝誕辰,也是哪吒太子升天日,還是古中國神話中高媒神誕辰,高媒是媒人之神,可保佑媒人,亦可保佑男女戀愛順利。
  2. 五月五為端午節。
  3. 九月九為重陽節。
  4. 十月十為中華民國國慶日。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