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人文社會

人文社會,是指由自我繁殖的個體構建而成的群體,占據一定的空間,具有其獨特的文化和風俗習慣。由於社會通常被認為是人類組成的,所以社會和人類社會一般具有相同的含義。在科學研究和科幻小說等等裡面,有時亦可作「外星人社會」。狹義的社會,也叫「社群」,可以只指群體人類活動和聚居的範圍,例如是:鄉、村、鎮、城市、聚居點等等;廣義的社會則可以指一個國家、一個大範圍地區或一個文化圈,例如是英國社會、東亞社會、東南亞或西方世界,均可作為社會的廣義解釋,也可以引申為他們的文化習俗。以人類社會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叫做社會學。

  • 勞保老年給付一次領光或是月領選錯了能更改嗎?

    勞保老年給付一次領光或是月領選錯了能更改嗎?

    今天勞工保險權益的問題是關於「勞保老年給付一次領光或是月領選錯了能更改嗎?」

    中華民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稱勞保局)公布資料可知,目前已有 8 成勞工選擇月領,另外 2 成勞工則是申請一次領款。

    依勞基法規定,一旦決定一次領就不能反悔,但是有許多勞工因為不熟稔勞保相關給付,而損失自身的權益!如果選錯了就真的毫無轉圜餘地嗎?

    對此,勞保局透露,其實送件後勞保局會主動通知確認,即使確認後入帳前反悔也來得及。

    闢如勞工的老年給付申請,若沒在2個時間點及時喊卡,勞保局核定並入帳後就無法再做更動

    勞保局表示,通常收到申請後,若不需另外補件,最慢 10 個工作天就可完成審查,然後送請銀行撥款。

    由於銀行轉帳約需 3~5 天,因此勞工收到勞工局確認簡訊後,最慢 15 天後就會撥款入帳。

    勞保局指出,如果勞工寄出申請後反悔,要抓緊兩次可變更的機會,包括:

    1. 勞保局簡訊通知已收件後;
    2. 勞保局尚未撥款入帳前。

    因此不論請領勞退或老年給付,勞工若能多了解申請的相關流程,萬一做出錯誤的決定,實務上仍可修正。

  • 韓粉被問「你喜歡、支持韓國瑜什麼地方?」應該如何回應?

    韓粉被問「你喜歡、支持韓國瑜什麼地方?」應該如何回應?

    今天微政治的問題是關於「如果你被問「你喜歡、你支持韓國瑜什麼地方?」這種陷阱式問題時應該如何回應?」

    我在臉書的社群影片上,看到有人拿著這個問題訪問韓國瑜造勢場合的支持群眾,一位爸爸和就讀國中生的兒子,並以對方無法瞬間回答的理由,在社群網站上訕笑對方智商有問題,讓人覺得這種刻意設下陷阱的發問者真心有病。

    明明我們該挑戰的是政治人物,結果特定團體卻以嘻笑對方支持者為樂,你說這不是有病是什麼?

    而且製作影片的傢伙不去問社會歷練老練的那些人,刻意找了本來就不容易回答的國中生。

    這種陷阱式問題就跟女朋友問你「你喜歡我什麼地方?」一樣難以回答,因為無論你的答案是什麼,對於純心找麻煩的人言都是最好加油添醋的素材。

    喜歡誰、支持誰都是一種私密情感,結果一個陌生人拿著麥克風跟攝影機堵在你臉前,甚至大辣辣地就想扒開一個國中生年紀男孩內心的隱私保護傘,深入分析對方喜歡的理由,這種發問者的臉皮也特厚。

    下次如果因為自己想支持誰、想喜歡誰,卻被別人詢問這種蠢問題時,其實只要回答「我就喜歡啊,你問這幹嘛?」這種反問式語句就好。

    畢竟想要設下陷阱的人等待的就是你的答案,無論你回答什麼,他們都能做出各種轉移概念的文章,所以最好的回答方式就是用問題反問對方問題!

    當然,如果是帶著善意採訪,隨意回答也無所謂,但是對於那些擺明帶著惡意採訪的人,也用不著給對方留面子。

    再來幾個範例,「你是哪家公司的記者,還是自認公民記者的鄉民?(臉上要帶點不屑感)」(尤其遇到公民廟口的人時千萬別客氣)、「你是喜歡韓國瑜才來採訪,還是討厭韓國瑜才來採訪?」等等。

  • 韓國瑜被酸給承諾卻沒做到還想選總統,韓粉如何回應?

    韓國瑜被酸給承諾卻沒做到還想選總統,韓粉如何回應?

    今天有一位朋友詢問:「發現許多網路鄉民批評韓國瑜,說這位高雄市長「老是給承諾卻又都做不到」,甚至酸言酸語質疑支持者的大腦組成,不懂韓粉們為何願意支持韓國瑜這種人?」請問應該如何回應?

    其實這種問題就只是打嘴炮,建議根本不用浪費時間回應。如果真的想互相爭辯下去的話,方式也很簡單,筆者這邊給大家兩個選擇:

    1. 選上總統就能在四年裡把先前高雄人的承諾一起辦到了。
    2. 難不成你要支持不斷承諾卻又都做不到,而且已經做四年的蔡英文?

    諾,給那些不知道如何回答這題的韓粉跟我朋友參考。

    雖然要反諷的方式還有很多,筆者覺得上面這兩個已經是最穩妥不易引戰的和平回答方式。

    嘛,也就是打打嘴砲而已不用太認真,越是接近選舉戰爭越容易口水四射。萬一講到對方受傷害,那現代化民主戰爭的死傷率就會是幾百倍增長了,PEACE ☮。

  • 中國大陸現在還有土地公廟嗎?

    中國大陸現在還有土地公廟嗎?

    中國傳統佛教和道教等宗教文化幾十年前曾經在大陸一度失去根基,卻也讓台灣的佛道宗教得以蓬勃發展。

    雖然現在中國大陸恢復了傳統宗教,不過當中充滿了過多商業氣息也經常飽受批評。

    若要說大家最熟悉的神祇中,民眾公認最可愛而且最親切的莫過於土地公爺爺莫屬了,土地神這類與民眾生活貼近的民間道教信仰早已深植在台灣島、澎湖群島和金門島等地區(據說馬祖只有東莒的大坪村有一間福德宮)。

    回到我們今天標題在問的中國大陸有沒有土地公廟。事實上共產黨雖然在文革時期破壞了大量宗教廟宇,但近年早已允許人民合法興建。不過,也就是今年四月份發生在江蘇省的新聞,江蘇政府在一個月內強拆6000間土地廟,受到當地輿論的譴責。

    一位大陸朋友這樣評論:「中國現在沒有土地神,因為土地都是公家的,黨就是土地公啊。」

  • 中文國語為何比台式閩南語(台語)好用?

    中文國語為何比台式閩南語(台語)好用?

    在比較傳統領域的產業中,台式閩南語(簡稱台語)作為溝通工具仍佔有相當重要的一席之地,卻也是年輕一代寧可上網購買零件,不太敢走進實體商家的原因之一。

    明文規定的專業術語擺在那,結果店裡的人只認得他們業界老師傅流傳下來的用法。老實說這不叫專業,這叫因循苟且。

    另外傳統產業愛講台式閩南語(台語)讓許多不善講的人卻步。想想看,如果是一家只講客語的商店,你敢進去買嗎?而且這種商店也確實在臺灣存在(笑)。

    回到標題「中文國語為何比台式閩南語(台語)好用?」的答案就顯而易見了。國語文(或稱中文字、漢語)的推廣大大減少台灣老一代的文盲,也是促進台灣產業輝煌時代的重要原因。

    其實說是說台語,實際上也不過就是台灣腔的閩南語罷了,跟馬祖腔、金門腔、澎湖腔閩南語以及客語的位階都是一樣。這一點如果去新加坡旅行就有很深體會,他們不稱作「新語」,而是叫做「福建話」。

    有趣的是閩南語明明是先在澎湖落地生根,偏偏現在的台灣人硬是要澎湖人說那叫台語(笑)。

    其實無論是福建話、台灣腔閩南語、馬祖腔閩南語、客語等等都是沒有文字的地方方言,講母語是好聽,難聽點就是過去交通不便而產生的區域演化,自然不適用於這個大開大放的時代。

    政府過去推動國語,不主動鼓勵台語,其實就跟秦始皇推動車同軌、書同文是一樣意思,否則國家又如何能夠共榮強盛?

    題外話:有些人說國民黨會懲罰在學校講台語的學生,這不是廢話嗎?我在外國學英文時,老師也是禁止我講中文。這本來就是教育學習的一種方式。

    下次別再得了便宜還賣乖,硬是要說台語被消滅。原本相對弱勢的閩南語、客語在年輕一代的式微本來就是不爭的進行式,這種地方語言(而且充滿區域變數,我下高雄就聽不太懂了)的消滅早已是許多語言學家的共識。

  • 稱原住民為「生番、番仔」是歧視性語言嗎?

    稱原住民為「生番、番仔」是歧視性語言嗎?

    今天關於較早居住在臺灣的南島語系民族(通稱原住民)的問題是關於「老奶奶稱原住民為「生番(生蕃)、番仔是歧視性語言嗎?」

    晚上在跟一位朋友聊天時,他忽然說到自己的外婆老跟他管原住民叫做番仔。朋友覺得她老人家很煩,為何要用這種歧視性、污辱性的語言,甚至為此還跟自己的外婆發生過口角摩擦。

    這我就得替他老奶奶喊個冤了,她老人家腦袋裡其實並沒有侮辱、歧視的意思,難道她是故意要去歧視誰嗎?不是這樣的,這就是她那個時代的用語。

    反倒是現在新一代年輕人經常抱著歧視性的意識去故意說嘴某些詞彙,並以爲這樣就可以侮辱誰的精神勝利法。

    蕃(番)字本身會被現在的人認為是一種歧視用語,就好比儒家思想被稱作腐儒是一樣意思:「傻腦袋瓜兒只認半套。」

    所以當有傻帽立委說要取消小朋友學習文言文的時候,我們文學界一夥兒人才站出來會強烈抗議(至於那些倚賴意識型態,寄生在花大錢砸出來的台語文研究所的傢伙們不算)。

    蕃(番)字原本在漢族中只是用來稱呼外國或外族的說法,例如:吐魯番、荷蘭番,都是一樣的用法,原本不帶有歧視性意涵,難道你講荷蘭番時會覺得自己在歧視荷蘭人嗎?那古人也太累了吧。

    反過來說會稱作番仔,其實就是把原住民視為跟荷蘭、西班牙同一個階層。這樣一比較,你肯定立刻覺得高上大起來。

    另外還有一個字「胡」也是類似用法,但是為何沒有那些自詡(愛台灣)道德感崇高的人跳出來暴怒稱「胡人」是歧視性語言?

    無論是「番」還是「胡」,其實都跟美國黑人在南北戰爭之前被奴役時,白種人故意叫成 Nigger 的歧視語言是完全不同用法。

    認真說,真的要談人權的話,歐美國家都還不如中國(共產黨不算)來的有資格。中國雖然也曾有奴隸制,但是僅存在夏朝、商朝、西周、春秋等古老時代,而到戰國時期時,奴隸制已逐步消亡,這是由於孔孟學說等哲學逐漸改變了人民思維,讓中國成為以禮治國的社會型態。但是美國卻直到百年前都還維持以人種分類的奴隸制度,這甚至比起以戰爭輸家才成為奴隸的制度更加惡劣。

    退一萬步言,在康熙字典中也說蕃字是茂盛、之意,番字做稱呼外國的或外族之意。甚至在廣東省都還有一個地名叫做番。

    只不過現在這個時代因為南島語族已經融洽的跟漢人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中華民國這樣一個共同國家,自然不再有外國、外族的分別。但是年輕一代又傻傻分不清歷史脈絡的演進,才會這樣激烈地抗拒老一代人使用的稱呼。

    啊,你不讀書怪我囉?

    對於生活在古早年代的人而言,生番、番仔之類的用語其實就是漢人的一般稱呼方式,好比現代人會稱呼白種人、黑人是同樣的意思。或許隨著時代變遷,又有些自我滿足的人又發作,整天激進地到處說稱呼人種的顏色就是歧視了吧。

    我朋友後來還問了一個有趣題目:「外婆那個時代跟原住民是不是對立狀態?」

    根據母親告訴我們這些小輩,我們住在大溪內柵的老家,外婆小時候還一直會被山裡部落三不五時的攻打甚至獵人頭。然而地方區域雖然經常處於類似對立狀態,不過就當時清朝政府和一些部落頭目之間的關係來說還是保持尚可。

    例如日本曾經藉著一艘船被屏東的原住民攻擊打算入侵台灣時,也是清朝政府幫忙協調、賠錢。嘛,其實國內有柵字輩的地方其實都應該差不了太多,都是為了防範番仔入侵而聚在一起的武裝農村。

  • 軍隊編制一班幾人?一排幾班?一連幾排?一營幾連?一旅幾營?

    軍隊編制一班幾人?一排幾班?一連幾排?一營幾連?一旅幾營?

    今天軍旅問題是關於:「當兵時的軍隊編制是一班有幾人?一排有幾班?一連有幾排?一營有幾連?一旅有幾營?」

    一般陸軍的步兵由於人數龐大,為了方便管理以及戰術運用上的靈活性,設置有班排連營旅等不同人數的軍隊編制單位,簡稱編隊(Formation)。

    陸軍編隊從最大到最小的編制單位分別是「戰區」、「戰線」、「總軍」、「集團軍群/方面軍」、「大軍區」、「軍區」、「集團軍/方面隊/軍團」、「軍」、「師」、「旅」、「准旅」、「團」、「群」、「營」、「連」、「排」、「班」、「伍」、「伙」。

    由於不同國家的軍隊編制有很大的差異,許多是仿照英國、美國或結合兩者的模式,因此每個國家都可能有或多或少的編制單位以及人數。

    以中華民國陸軍為例,一班有 9 人,一班有 3 排,一連有 3 排,一營有 4 連,一旅約 12 營(含直屬連)。

  • 巴黎聖母院火災,台灣、澎湖有類似共同中心信仰的古蹟嗎?

    巴黎聖母院火災,台灣、澎湖有類似共同中心信仰的古蹟嗎?

    聽聞法國巴黎聖母院發生大火,臉書上許多文青們爭相哀悼,讓迷者內心納悶,台灣、澎湖是否有類似共同中心信仰,可以勾起人們共鳴的古蹟存在嗎?

    其實在台灣島和澎湖群島兩個地區,目前還可以見到的「真古蹟」,大多是宗教廟宇建築,有著地方民眾共同信仰的背景,才多少得以躲過日據時代的摧殘(例如台北城被拆到只剩四扇門)。

    現在台灣各地興起一股「假古蹟」熱潮,紛紛把日據時代建築維修,甚至是無中生有搞出一棟。

    尤其廟宇的建物除了宗教信仰外,還有大量傳統中國建築的技法在裡頭,甚至不乏從中國大陸花大錢請來的師匠級人物,跟巴黎聖母院是類似的存在,差別只在於法國是單一宗教強盛,加上海上貿易與殖民主義讓他們發了大財,反觀我們大多只是地區信仰支持,兩者所接收到的關注度自然有差。

    因此台灣島或是澎湖群島上,不管是哪種古蹟建築物被火焚燒,基本上都會受限於地區性以及宗教性(文青也是一種信仰)影響。

    如果非要說有哪個建物發生大火能夠引起多數民眾共鳴的話,或許已經被拆掉的台北商場還能有些機會。起碼除了台北人以外,早年中南部人上台北第一眼見到的都是它。

    至於故宮嘛,連想都不要去想,那裡頭是我們中華民族的瑰寶,重中之重,是可以為此發動國家戰爭的那種重要,連有零星火災的絲毫可能性都不應該存在,只要是有出現任何大小火災,都是政府失職。即便是隕石掉落或是火山爆發,政府也必須事前防範到,沒有藉口。


    話說回來,台灣島上目前值得花大錢保存的古蹟也不多,很多都是為賦新辭強說愁,把一些廉價建築當寶貝,台北尤甚。

    最近的政府甚至還很流行一件事:「花人民的納稅錢重新蓋一棟已頹頃的普通日式民房」,然後再把這些全新房子當作古蹟來展覽,規定東規定西、限制一大堆。而且可能還因為太普通,所以也沒有要收費的打算。

    那你還不如乾脆學日本立一塊告示碑,做開放空間算了,也不用花一堆錢,甚至蓋到一半還因為預算被卡住,只能讓房屋骨架在那邊吹風淋雨又快頹頃了。

    如果真的那麼想看日本普通民房,大可買一張機票去日本旅遊,花點錢甚至還能找到可以當民宿住的百年民家。

    這其實是日本人自己都在拆的東西,我們卻當成寶。

    雖然不管是蓋蚊子館還是這種假古蹟,最終都有錢可撈,但現代政客跟地方民代學乖了,不去搞容易被看破手腳的蚊子館,改弄這種起碼有觀光名目的工程。

  • 送禮給新聞記者的禮品價值不該超過多少金額的錢?

    送禮給新聞記者的禮品價值不該超過多少金額的錢?

    今天新聞專業倫理的問題是關於「送禮給新聞記者的現今、有價證券以及禮品價值不該超過多少錢?」

    根據中華民國1924年4月1日,由中國國民黨在廣州成立之國家通訊社「中央社(Central News Agency, CNA)」,其新聞專業倫理守則中有明確表示:「身為記者不得收受現金及有價證券」。

    惟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用語中「不得」指的是「May Not」,不如「不應(Shall Not)」來得有強制性,因此在實務操作上仍有解釋空間(?)。

    另外,中央社 CNA 在倫理守則中,針對禮品餽贈部分也有統一敘明,記者雖然可以收送禮品(禮物),但需要顧慮是否造成利益衝突,而且超過新台幣 2000 元以上禮品應退回。若當場因顧及人情或是礙於對方身份無法立即退回時,可在回公司後和主管報備,或交由公司的人事暨行政室處理。

    嘛,雖然明文規範禮品價值不應超過 2000 元,只是這個 2000 元不曉得是哪個年代的幣值?

  • 車禍肇事逃逸法律罰則?以為沒人受傷就離開現場是否觸法?

    車禍肇事逃逸法律罰則?以為沒人受傷就離開現場是否觸法?

    今天道路交通安全的問題是關於「在馬路上開汽車、騎機車發生車禍後,如何認定肇事逃逸的違法要件?自認非肇事者而隨便離開現場是否觸法?

    肇事逃逸的法律定義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85-4條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肇事逃逸的法律定義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換言之只要在車禍事件中出現人員死亡、受傷,車輛駕駛人逕自離開現場都可視為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之認定是否與「肇事責任」有關?

    根據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

    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然而,經常出現爭議的地方在於車禍發生後無人受傷或死亡,此時肇事駕駛逕自離去是否屬於肇事逃逸?

    單純交通工具受損之交通事故案件,雖然未符合觸犯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之要件,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其中亦無陳述與肇事責任之關聯,爰仍有可能因違反規定而遭掣單處罰。

    「肇事逃逸」的處罰與罰則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同條第4項:「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