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首次購買農地的人言,一定很難了解正確的交易簽約流程有哪幾個步驟。因此農漁會之農地銀行服務中心特別將常規的交易買賣簽約流程整理成以下 8 大步驟,包括:

一、委託

賣方將農地委託給當地之農、漁會農地銀行服務中心。

賣方與農、漁會農地銀行服務中心簽定「農業用地專案委託買賣契約書」。

簽訂後,農、漁會農地銀行服務中心承辦人員將農地待售資料刊登於農地銀行網站。

二、媒合

有意購買者透過農地銀行網站尋得符合需求的農地,並與刊登該農地待租物件的農、漁會聯繫,取得該農地詳細資料並前往該農地現場查看。

經農、漁會媒合、協調,有意購買者與賣方確認交易條件。

三、付訂

以付斡旋金或簽要約書方式二者擇一皆可,代表買、賣雙方對交易的初步確定,買方付給賣方若干定金,賣方則承諾以約定價格出售,並不得另售他人。

四、簽約

買、賣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備辦理過戶事宜。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簽約金給賣方(通常為買賣價的10~15%),賣方則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交由地政士(土地代書)保管。

五、用印

買、賣雙方備齊身分證明文件、印章、賣方印鑑證明及印鑑章由地政士(土地代書)辦理過戶事宜。用印時買方應付第二次款項予賣方,如文件提前備齊,簽約和用印可合併在一次辦理。

六、完稅

待契稅(移轉農舍需要)和土地增值稅單發下來後(有無稅賦,增值稅均需申報),地政士(土地代書)會分別通知買、賣雙方繳納稅款。

七、過戶

地政士將相關登記資料送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產權移轉登記(過戶)。

八、交地

買方將尾款交付給賣方,賣方將土地點交給買方(視實際需求一併辦理土地鑑界事宜),買賣雙方並就代書費及各項稅捐雜費結清,交易即告完成。

其他注意事項

農業使用,取得農地後,依法將農地作農業使用,不得作違規使用。

另外,在農地交易的實務作業上,可透過農漁會農地銀行服務中心「價金保管專戶」,將每次給付買賣價金保管,直到移轉登記後點交土地清楚,再轉帳入賣方帳戶,會對買、賣雙方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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