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許多人都在進行家裡的大掃除,翻出了過去學生時期購買的各種書籍,包括講義、小說、雜誌等等。在整理之後,有些人想要將這些書籍透過拍賣平台轉賣給有需要的人。
然而,這樣的原書轉售行為是否會構成侵權呢?這篇文章將為您解惑。
根據中華民國的著作權法規定,任何在國內(台澎金馬地區)合法取得著作原件或合法重製物的人,都有權以轉讓所有權的方式散布這些合法著作物。
因此,如果您在國內購得了合法的書籍,您可以放心地以二手書的形式轉售,而不會侵犯著作權。這就是大家經常聽到的「散布權耗盡原則」。
但是,需要特別留意的是,如果您想轉售的二手書籍不是合法的重製物,則無法主張「散布權耗盡原則」。這樣的販售行為將構成對著作財產權的侵犯,您可能需要負擔相關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因此,當您打算轉售二手書籍時,重要的是確保這些書籍是合法的正版。您可以查看書籍的來源,確保它們在中華民國的市場上合法銷售,這樣您就可以無憂無慮地進行轉售。
總之,著作權法的第59條之1規定為我們提供了保障,允許我們合法地轉售正版書籍,只要我們遵守法律規定,不必擔心侵權問題。這也為二手書市場提供了合法性,讓愛書之人能夠分享和轉售他們的閱讀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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